第3章 幼年学艺 (第1/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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俺家大哥闫继文,识文断字,能写会画,会吟诗作赋。就是不干农活,但凡有闲暇时光,就打着竹板走街串巷唱莲花落,那词都是现编的,看见啥就唱啥,他们管这种行当叫做花丐。谁都想听两句吉利话,所以比那些单纯的乞丐日子过的好,也能攒下一点散碎银子。

我认识的字都是他教的,我的兴趣爱好不在这里,是在树上,在河里,就是不在书本上。

我上树掏鸟窝,下河抓鱼,所有淘气孩子干的事我一样不落。

除了俺爷,我是谁都不怕。

有一天,闫继文带着我走在街上,突然他的眼睛一亮,指着一家门前新贴的婚联说:“小子,你看这联如何?”

我瞥了一眼,满不在乎地说:“不就是红纸黑字吗,有啥好看的。”

闫继文摇了摇头,开始低声吟唱:“红纸金字映日辉,龙凤呈祥喜气随。新嫁娘如花开艳,新郎君似玉琢成……”

我当时不服气地说:“这有多难的?我也会!”

我大哥抬手说:“那就请我家小神童吟上一首!”

我摇头晃脑的说:“新郎男的挺有钱,新娘女的怪好看,亲朋好友来喝酒,都别忘了随礼钱!”

大哥一巴掌拍在我脑门上:“学点好的不行吗?你打算抢我的饭碗了?”

他又问我:“想吃喜酒不?”

我说:“咱俩身上一个豆都没有,又不认识人家,咋吃?”

他从路边捡了一个破碗片,用一个石头块敲了敲:“我让你见识一下你大哥我的本事!”

他敲着碗来到办喜事的人家门口,在人群面前一边敲碗一边高声唱:“三棵榆树中得知门前,便知主家很有钱,房后弯曲一条河,头胎肯定生个儿,酒不醉人人自醉,全家都能过百岁…”

他越唱越起劲,中间都不带停的,来看热闹的人纷纷鼓掌叫好,主家也是乐不可支,非常豪爽地给我们拿了五个铜板,还邀请我们上桌吃席。

那顿饭我吃了个肚子溜圆。我开始知道有文化真重要,起码可以吃饱饭。

从此之后,我每天都跟着他走街串巷,走再远的路都不喊累。

闫继文开始教我识字念诗,他说这样才能挣到更多的钱,也能让我有更好的前程。

我并不太明白他的话,但我喜欢跟他学习,喜欢那种把字句变成歌声的感觉。

有一天,我们在路上遇见了一个瞎子,他拿着一个竹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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